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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1 09:22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5-07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积淀深厚。学校坐落于四川眉山,区位优势明显,校园环境整洁,周边公园环绕,景色优美,办学条件完善,专业类别齐全,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文化艺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形式及资格条件
本次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3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4月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5月7日5:30。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就读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眉山职业技术院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上一寸标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
岗位代码为20230408-20230411的四个岗位考核方式采取实践操作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考核,其余岗位均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各岗位录取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可调剂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各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五、心理测试
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考核。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3个月。
八、待遇
根据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转正后参照同职级的编内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九、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唐老师028-3802581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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